最高法為多元化糾紛解決提供頂層設計 二維碼
最高法為多元化糾紛解決提供頂層設計來源:法制日報—法制網 劉子陽 法制網6月29日訊 2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和《人民法院特邀調解規(guī)定》,為人民法院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提供頂層設計。 與訴訟相比,調解、仲裁、裁決等非訴解紛方式有著簡便快捷、成本低、效果好等優(yōu)勢,人民群眾對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的需求愈顯迫切。2015年,全國79萬個人民調解委員會、391萬人民調解員,調處糾紛933萬余件。而在2005年是530萬件。 據了解,意見和規(guī)定通過訴前導訴、案件分流、程序銜接,把糾紛有序分流至訴訟和非訴訟解紛渠道;通過建立特邀調解組織、特邀調解員名冊制度,開展調解培訓、業(yè)務指導等方式,促進人民群眾參與司法,促進各類調解組織發(fā)揮解紛功能;通過司法確認,提高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的效力和權威性,為各類解紛組織依法調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此外,意見要求,各級人民法院建立和完善訴調對接平臺,明確平臺職責,促進訴訟與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的有效銜接,暢通人民群眾選擇多種非訴訟的解紛渠道。規(guī)定在規(guī)范人民法院特邀調解制度的同時,致力于發(fā)展法院附設調解,為當事人選擇調解方式解決糾紛提供路徑,從降低糾紛解決成本、滿足當事人多元解紛需求等方面最大限度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辦主任胡仕浩表示,最高法將認真組織對意見和規(guī)定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層層推進,抓好落實,特別是做好制度銜接和配套訴訟服務,盡力滿足人民群眾多元的司法需求,確保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紅利惠及廣大人民群眾。 意見和規(guī)定今日發(fā)布后即將開始實施。 |